本縣115年度國民中小學輔導人員職前基礎培訓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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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張貼者
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5-19 08: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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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學生輔導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之職前訓練,其時數不得少於18小時。」及第14條第4項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之職前訓練,其時數不得少於36小時。」爰依法培訓本縣初任國中小輔導人員,藉由系統性、漸進性規劃,使國民中小學輔導人員熟悉校園三級預防的合作機制,並協助其了解其工作職責與內涵,進行輔導工作。 |
| 二、 |
有關職前訓中「初任」輔導主任、輔導組長與專兼任輔導 教師等之定義,係指115學年度第1次擔任輔導主任、輔導 組長與專兼任輔導教師者,不含回任之輔導主任、輔導組 長與專兼任輔導教師,亦不含曾在他校(公私立學校)擔 任輔導主任、輔導組長與專兼任輔導教師者。 |
| (一) |
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場【職前訓時數18小時】 |
| 1、 |
115年8月10日(一)8:10~16:00。 |
| 2、 |
115年8月11日(二)8:10~16:00。 |
| 3、 |
115年8月12日(三)8:10~12:00。 |
| 1、 |
115年8月10日(一)8:10~16:00。 |
| 2、 |
115年8月11日(二)8:10~16:00。 |
| 3、 |
115年8月12日(三)8:10~16:30。 |
| 4、 |
115年8月13日(四)8:10~16:00。 |
| 5、 |
115年8月14日(五)8:10~16:00。 |
| 五、 |
參加對象:115學年度初任國中小輔導人員(含輔導主任、 輔導組長、兼任輔導教師)。本研習參訓人員以115學年度 初任輔導人員優先報名,參加人數預計以120人為限,額滿 為止,本研習可登記備取制度,恕無法接受現場報名。若 已參與114學年度本縣所辦理的職前訓尚未完成者,亦可參 加所需課程之補訓。 |
| 六、 |
請於115年7月17日至8月5日前逕行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 資訊網」(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場課程代碼:5587881,專、兼任輔導教師場課程代碼:5587895)報名,以利作業,逾期恕不受理。額滿為止,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全程參與之教師准予核給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場研習時數18小時,專、兼任輔導教師場研習時數36小時,若完成部分課程,僅核予部分研習時數。 |
| 七、 |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承辦人:江 志偉教師,LINE ID:@607hdnqa,e-mail: artwalker@ch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