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4-13 10:51:11 點閱:14
一、 參加人員為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中非現職教師(無教師證者),包括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或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
二、 旨案於115年6月16日(星期二)至115年6月18日(星期四)共3日假埤頭國中辦理。
三、 115年5月4日上午9時開放報名,115年5月20日截止,依報名時間順序錄取,報名網址及注意事項請詳見計畫。
四、 研習第一天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歸還。
五、 請參加者務必配合課程表攜帶相關配備(筆記型電腦及耳機)。
六、 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每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頒發研習證明。
七、 倘有疑問,逕洽本縣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曾雅淋小姐,電話:(04)8927947。
八、 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