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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2-30 14:40:14 點閱: 203 (191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本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劃。

二、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請於115年1月12日(星期一)前將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名單寄送至本府教育處,並同步回傳電子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tinglai93@email.chcg.gov.tw,俾利彙辦。

五、檢附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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