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9-12 15:22:03 點閱:13
依據彰化縣地方稅務局114年9月11日彰稅服字第1146159583號函辦理。
一、114年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期即適用,逾期申請自次年開始適用,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二、為加強宣導114年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相關訊息,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主題服務/宣導專區/宣導影片連結或分享「彰化縣地方稅務局」YouTube頻道影片俾利協助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