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8-04 09:23:09 點閱:29
修正「彰化縣身心障礙學生鑑定暨安置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實施要點」,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