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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並廢止「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


張貼日期: 2025-01-08 12:47:59 點閱: 327 (58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檢送「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並廢止「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3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5933號函辦理。

二、 旨揭實踐方案重點概述如下:

(一) 實施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為期4年。

(二) 架構分為前言、實踐方案之理念、實踐方案與行動策略、經費需求、執行監督及管考以及預期成效等。

(三) 實踐方案之理念及行動策略分三大面向74項策略項目:

1、 面向一「符合人權價值的教育環境」計有32項策略項目。

2、 面向二「人權教育教學與學習的過程和工具」計有21項策略項目。

3、 面向三「教育人員之人權教育素養與專業發展」計有21項策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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