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030D號函辦理。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030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
類別: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張貼者: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1-03 08:58:15 點閱: 362 (56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