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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業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2205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7-30 10:03:14 點閱: 491 (2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2205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翁小姐,電話:(02)7736-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