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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4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認證獎勵計畫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1-24 15:29:27 點閱: 198 (179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實施對象:

(一)凡設籍本縣1年(含)以上,具原住民族身分。

(二)11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第1次及第2次)者。

二、實施方式:

(一)通過114年度(第1次及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

(二)初級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1,000元獎勵金。

(三)中級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3,000元獎勵金。

三、獎勵限制:

(一)同一級別認證獎勵金以申請1次為限,不得重複申領。

(二)已申領本縣114學年度學生參加本土語言認證獎勵計畫,不得重複申領。

(三)違反上述限制者及提供不實資料或須為之證明文件者,不予受理。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四)

五、 申請方式:

(一) 申請文件:申請表、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申請者或監護人金融帳戶影本及切結 書正本等各1份。

(二) 證書資格:11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第1次及第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