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修正「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名稱 並修正為「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張貼日期: 2025-03-05 15:51:09 點閱: 349 (78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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